关于开展2020年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春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的通知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0-03-27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夯实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基础,排查、整改现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隐患,决定自即日起开展2020年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春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即日起至4月6日。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参建单位按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实际和春季大风、干燥等季节特点,开展自查自纠。

  (二)4月7日至4月20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对本辖区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

  (三)4月21日至4月24日。市安监站对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开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抽查。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落实《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2020年春节后建设工程新开工及复工有关事项的通知》(青建防指第 5号)和《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建设工程新开工及复工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青建管字〔2020〕2号)等疫情防控有关文件情况;项目按照《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手册》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现场务工人员健康信息登记情况、测温情况、消毒情况等。

  (二)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各类方案、制度、措施制定情况;项目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建立情况,开展风险分级评定、告知和管控情况;项目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现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现闭环管理情况。

  (三)重大安全隐患源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项目依照《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开展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深基坑开挖、支护及监测情况;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搭设、验收、管理情况;起重机械设备检测、维修、保养及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可靠情况;临建房屋加固及日常管理情况等。

  (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严肃处理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或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等行为。

  (五)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项目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临建房屋保温材质情况、消防设施配备及有效情况、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及使用管理情况、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的明火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情况、临时用电管理情况等。

  (六)场内专用施工车辆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场内专用施工车辆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场内专用施工车辆是否存在超载、超速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情况;各种安全防护及保险装置和各种安全信息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情况;进出场登记、管理情况;使用操作时安放是否符合规定情况;使用操作时周边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情况;混凝土泵车支腿是否打开并用垫木垫平,停放及支腿垫木位置是否平整坚实、与沟槽和基坑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布料配管和布料软管是否违规延长等情况。

  (七)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情况;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各项费用支出情况,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计划投入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实际投入统计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拨付相关证明资料及相关资金投入的发票或凭证等证明材料等。

  (八)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工程现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台账,主要包括焊接使用的乙炔和氧气,丙酮、乙醇等油漆稀释剂,工程建设使用硝铵炸药等;是否制定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制度;是否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是否制定建筑工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等。

  (九)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项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情况,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和机械、物资储备情况,应急演练、评估情况,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情况,领导带班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在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下,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周密部署、严格实施,充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理念,加强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检查、指导力度。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疫情防控走过场、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的,要立即责令有关项目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考核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扣分等处罚。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