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0-12-01

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对此做了专门批示。各区市要提前谋划重污染天气应对准备措施,确保一旦应急响应启动,该停的停住,该管的管住。

  七、加强功能区等管理薄弱区域建设项目监管

  根据近几次的省里组织检查情况来看,我市功能区的建设工地扬尘出现问题频次较高,影响较为严重。特别是2019年省人大组织的“一法一条例”专项检查,重点通报了中德生态园区工地扬尘问题。各区市要切实落实好监督指导责任,定期开展功能区建设项目专项监督检查,做到放权不放责。

  八、强化舆情热点关注和引导

  近日,《青岛日报》“三我”专栏曝光了部分群众反映的工地扬尘污染问题,各区市要高度重视群众诉求,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迅速解决,举一反三;对职责范围之外的,应主动向相关责任部门发函提醒。

附件: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http://sjw.qingdao.gov.cn/n28356047/upload/201110090704454303/201110090808642536.pdf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