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关于尽快完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加速节后复工进程的通知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18-03-29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18年春节过后,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严格按照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关于认真做好春节后建筑工程复工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8〕4号)要求,能够从讲政治、顾大局的角度,高标准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升,部分工程申请复工并已恢复生产,但仍有大部分工程尚未复工。为服务和加快经济发展,督促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尽快完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加速复工进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速复工进程工作,统一思想,从服务我市经济发展的高度去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积极主动的落实各项安全、文明措施,督促各工程尽快达到复工标准,早日恢复生产。

    二、统一标准,及时办理复工手续

    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所辖工程进行认真梳理,统一标准开展工作。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均达标的,要相互积极配合,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到工程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复工手续,经监督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恢复施工;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达标,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尚未完全达标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和倒排整改时间表,并承诺一周内全面整改完毕,即可办理复工手续。

    三、提高服务意识,跟踪服务开展监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对申请复工的项目要及时开展服务监督,指导企业尽快完成整改,并第一时间办理复工手续;要对已复工工程加强跟踪服务和监管,告知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的关键环节和关键部位,以及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的动态防治重点,督促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时,要加大检查巡查频次和执法检查力度,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和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从重从严处罚,确保我市建筑安全形势安全平稳可控。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