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夏季高温天气建筑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18-07-30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湿热天气,为做好夏季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根据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现将进一步落实高温天气防暑降温措施通知如下:
一、严格夏季高温天气作业规定
各项目施工单位应定时进行气温监测,做好高温天气期间的生产组织和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措施,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施工作业现场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户外露天作业;
(二)施工作业现场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时,不得进行长时间户外露天作业,并暂停高温时段露天作业;
(三)施工作业现场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时,应当采取措施缩短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加班作业。
二、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一)施工企业应为一线施工人员购置配备透气性好的安全帽、毛巾、清凉油等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每天供给绿豆汤、茶水等清凉解暑饮品。
(二)施工现场设置淋浴间,配置足够的淋浴头,保证洗澡所需冷热水的供应。
(三)工地临时生活设施要保证安全、通风、降温、除湿、卫生防疫要求,为施工人员提供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
(四)工地存放饮料和防暑降温食物的设施要有专人管理,使用前应全面检查,并做好标示,确保安全可靠。
(五)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应配置卫生室,备足防中暑、防肠道疾病、防食物中毒等药品,并对高温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对患有高温禁忌症的人员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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