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专业监理工程师初始业务教育工作的通知
鲁建监协字〔2018〕46号
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
关于开展2018年专业监理工程师初始业务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设监理协会、会员监理企业:
为提高工程监理人员业务素质,提升监理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业务教育管理办法》(鲁建监协字〔2016〕31号)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专业监理工程师初始业务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参加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教育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依法取得监理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经单位同意后自愿报名;
(二)具有国家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工程建设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三)具有2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四)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五)近2年内未因其监理责任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企业网上注册及认证。申请专业监理工程师初始业务教育应登录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网站,通过“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信用自律与教育服务系统”注册,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等资料进行用户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登录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企业统一上报材料。10月10日9:00至10月19日17:00前,将符合条件的监理人员由所在监理企业登录系统统一上传材料。需上传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注册执业证书、近两年工程实践经验证明、两年内个人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等材料,同时上传的材料原件报各市建设监理协会。
(三)资格审查。各市建设监理协会负责对企业上传人员资格进行初审。请认真核对信息和有关材料原件,初审合格的,在系统中提交初审同意意见,打印本市人员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省监理协会。各市初审和报送汇总表时间截止至2018年10月30日。
省监理协会组织专家对各市上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企业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查结果。
(四)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所在企业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9:00至11月15日17:00。请应试人员于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22日登录个人系统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与发卡
(一)考试安排。考试采用计算机标准化考试,考试科目为《监理概论法规及案例分析》、《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考试复习资料可在省监理协会网站下载学习。
(二)合格名单公布及发卡。考试合格人员在省监理协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教育与信用信息卡》。
报名联系人:李建、杨尚敏,联系电话:0531-87066911、18615599398。
考务联系人:张奇,联系电话:0531-58618875、18396899323。
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