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领域企业复工健康监测和防疫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0-02-20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根据我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领域经济运行调度联席会会议纪要》(第3期)精神,指导建设领域参建企业做好健康监测和防疫知识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健康监测和防疫有关知识。
(一)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前新冠肺炎健康监测和防疫防控知识;
(二)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生产过程中新冠肺炎健康监测和防疫知识;
(三)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办公场所防疫知识等。
二、培训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一)用户可直接登录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官方网站(专题专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栏-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健康监测和防疫知识(一)、(二)、(三)下载相关培训学习课件);按照属地管理、行业指导、企业主体原则落实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做好企业健康监测和防疫知识线下培训工作。
(二)登陆百度网盘(https://pan.baidu.com/s/1AAgzfluXa72fGsN1zsYnFw 提取码: nv12)下载青岛市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观看。
三、培训要求
区(市)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复工企业,应安排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防控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指导企业进行全员防疫监测和防疫知识培训。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