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1-07-12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规范行使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我局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了梳理,制订了新的《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1年7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7月15日。原《关于印发<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青建规字〔2020〕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