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1-07-12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规范行使本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我局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了梳理,制订了新的《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1年7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7月15日。原《关于印发<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青建规字〔2020〕1号)同时废止。

  

  附件: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