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根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安排
(一)检查对象
1.各区(市)城建档案主管部门和城建档案管理机构;
2.列入2021年度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档案接收范围工程的建设单位。
(二)抽查比例
市内三区按城建档案接收范围的建设单位抽取,其他按照区市抽取,抽取比例为5%。
(三)检查人员和时间
成立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检查组(以下简称“市检查组”),检查组人员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平台抽取,检查日期另行通知。
检查内容
(一)各区(市)城建档案主管部门城乡建设档案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情况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二)各区(市)城建档案馆(室)城乡建设档案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归集、管理情况;
(三)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建设工程档案情况,尤其是市政工程涉及大型公共建(构)筑物主体结构安全的技术资料、影响公共安全的地下管线、重要城市基础设施、公共建筑的档案资料移交情况;
(四)建设单位移交的建设工程档案规范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等相关情况。
三、检查法律法规依据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青岛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青岛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
四、检查程序
(一)确定抽查对象
各区(市)城建档案主管部门建立本辖区内2021年度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接收范围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抽查对象名录(2020年10月21日—2021年8月31日之前完成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的项目)。
抽取检查对象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各区(市)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需对本次抽查对象名录范围内的建设单位进行检查,并于2021年9月13日前提供抽查对象名录、档案目录和检查结果。市检查组根据各区市工作情况,或前期掌握的执法线索,抽取2个区(市)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检查。
(三)实地监督检查
市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1.听取区(市)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本区(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情况、前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主要工作措施。
2.查看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文件、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或执法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和整改记录、处罚处理记录等。
3.实地检查抽检对象。检查组对区(市)城建档案的归集、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平台抽取的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档案的规范、完整、时限)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档案进行检查。
(四)检查结果公开
市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原则,录入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结果,并由系统自动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等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年内未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区(市)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原则上于9月24日前结束检查工作。
(二)各区(市)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全力配合做好此次检查工作。要高度重视检查结果录入工作,检查结果未录入的,视为未完成检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