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建筑工程领域2023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房屋建筑工程领域2023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5-29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市房屋建筑工程领域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23年5月29日
全市房屋建筑工程领域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实际,制定全市房屋建筑工程领域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时间
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活动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重点任务措施
(一)深入开展学习培训
1.深学重要论述。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通过理论专题学习、课堂培训以及“晨会”“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形式,开展学习体会交流、警示宣传,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2.深学法律法规。全面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进一步明晰安全生产职责,增强履职尽责法治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3.深学创新措施。深入研究“八抓20条”创新措施,结合实际制定能操作可执行、能落实可考核的具体措施,突出抓教育培训、抓制度完善、抓苗头隐患、抓日常监督、抓严惩重罚等重点工作,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公开课”“微课堂”“安全生产宣传进基层进企业”等活动,强化宣传引导。
4.深学标准规范。集中组织学习危大工程方案编制指南、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脚手架安全技术管理等标准规程和建筑施工、有限空间作业、基坑(沟槽)开挖、高处作业等相关业务知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管控能力,切实解决“习惯性”违章问题,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集中排查隐患
5.实施重点整治。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委会《全市房屋市政施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结合《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认真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重对深基坑、临建设施、脚手架、模板支撑、施工消防、高处作业、建筑起重机械及围挡墙等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深入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闭环管理。
6.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
活动(安全承诺内容见附件1),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市安监站各科室按职责分工落实辖区内注册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书》收集工作,并于6月20日前完成。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常态化。
7.落实举报奖励。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举报“公告牌”制度,组织开展“内部吹哨人”“查找身边隐患”等活动,将有奖举报政策纳入三级教育内容,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 鼓励社会公众通过举报电话、微信小程序、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 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兑现奖励。
(三)深入开展应急演练
8.建立完善预案。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和演练
计划,开展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熟练掌握应急逃生、避险技能,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提高现场人员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和设备物资储备,保证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赢。
9.组织真演实练。我市即将进入汛期,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结合汛期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一次汛期防汛应急演练,检验预案可行性、可操作性,完善应急预案修订,提高应急应对能力。各企业、项目要针对安全事故救援、特殊天气应对、高处坠落、倒塌坍塌、火灾爆燃、中毒窒息、触电等突发事件,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检验预案质量,切实提高应急应对能力。
(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10.丰富“安全月”集中宣传形式。开展房屋建筑施工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专题宣传,广泛深入宣传解读隐患排查整治检查内容。组织“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 督促企业落实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11.办好“咨询日”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上要依托当地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安全政策法规、安全知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等;线下利用城市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开展有奖竞猜、组织安全体验等形式,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12.开展“警示钟”集中宣传教育。深入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制度,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开展现场警示会等多种形式,利用反面“活教材”开展教育活动,强化警示效果。协调新闻媒体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一案双罚”、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典型案例,公开一批举报重奖事例,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13.贯彻“走进门”集中宣传理念。组织安全监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物业服务人员、安全志愿者等,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安全志愿者在行动”“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讲师进一线送安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集中开展群众性活动
14.组织开展技能竞赛。组织各区市监管人员和专业人员积极参加第二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安全讲师选拔,举办2023年度青岛市建筑电工职业技能大赛暨全省“技能兴鲁“建筑电工职业技能大赛青岛选拔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小组(SC小组)优秀创新成果竞赛等活动,坚持以赛代训、以赛带练,推动提升理论素养、强化实战技能。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组织部分企业按《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班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开展安全班组试点建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15.广泛征集优秀案例。鼓励企业和从业人员积极编写安全
生产教育培训视频和课件、一线班组安全奖励做法、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高处坠落预防措施、建筑施工安全工法,广泛动员开展“五小”活动,公布推广一批优秀成果案例,助推解决住建行业领域长期存在的管理弱项和技术难题。
16.积极参加科普活动。广泛动员、积极参加应急部组织的
“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 以及全省应急科普作品征集、安全生产大讲堂等活动,积极报送音视频、图书、绘画等科普作品。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组织。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制定活动方案,深入动员部署,强化活动保障,开展丰富多彩活动。
(二)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利用
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各种平台,拓展社会宣传渠道,组织企业、项目在办公地点和项目(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标语横幅,通过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和宣传片,努力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三)注重活动实效。紧密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安全生产治理巩固提升、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等各项工作,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压实安全责任,解决突出问题,围绕主题、因地制宜,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推动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于6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活动工作总结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
附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书
2.“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3.“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