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关于全市建筑工程环境整治专项检查第二轮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全市“美丽青岛三年行动”总体部署,为严格落实扬尘整治“六个百分百”要求,着力提升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水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继第一轮督查活动后,于3月16日、17日开展全市第二轮建筑工程环境整治专项大检查,并根据现场安全隐患、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存在问题进行处理,现将检查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南区
1.青岛华润中心(地块三)华润大厦及地裙房项目
建设单位:华润置地(山东)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华润建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东方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刘博
项目总监:吴工忠
存在问题:部分裸土未进行覆盖;一处大门无洗车设施;物料堆放杂乱;北侧围挡墙未按要求进行整治提升等。
处理情况:扣建设单位5分,施工单位3分,项目经理5分,监理单位2分,项目总监3分。
2.泰州路15、17、19号都市逸品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宏程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青岛海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建设监理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于润
项目总监:侯梅
存在问题:部分裸土未进行覆盖;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场区硬化道路未及时清扫,浮土严重;现场未及时洒水降尘等。
处理情况:扣建设单位5分,施工单位3分,项目经理5分,监理单位2分,项目总监3分。
3.海信学校创新教育中心
建设单位:青岛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建设监理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王肖磊
项目总监:周磊
存在问题:施工现场裸土覆盖不严密;场区已硬化道路浮尘严重;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降尘雾炮机未接电接水,不能使用等。
处理情况:扣建设单位5分,施工单位3分,项目经理5分,监理单位2分,项目总监3分。
二、市北区
1.海泊河33号项目A、B地块
建设单位:中海地产(青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东方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朱祥龙
项目总监:陶锡珐
存在问题: 未按规定设置工地大门;部分围挡破损或未进行美化、亮化;裸土覆盖不严;建筑垃圾清运不及时;洗车设施不完善等。
处理情况:扣建设单位5分,施工单位5分,项目经理10分,监理单位3分,项目总监5分。
2.中央商务区中心广场及周边道路地下空间(青岛中央广场)
建设单位:青岛华筑置地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万通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刘立峰
项目总监:段仲恩
存在问题:现场裸土未进行覆盖;围挡内积存大量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部分围挡破损严重,未进行美化、亮化;无洗车设施等。
处理情况: 扣建设单位5分,施工单位5分,项目经理10分,监理单位3分,项目总监5分。
3.青岛宁安路小学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青岛宁安路小学
施工单位:青岛新华友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华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孙中
项目总监:卢显军
存在问题:部分裸土未进行覆盖;现场物料堆放乱;部分脚手架未使用密目网进行严密防护;围挡外积存垃圾未及时清理等。
处理情况:施工单位3分,项目经理5分,监理单位2分,项目总监3分。
4.大水清沟旧城改造项目B区工程二标段
建设单位:青岛铸成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山东建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山东琴岗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李成全
项目总监:李永顺
存在问题:施工现场未封闭管理;未更换新型围挡;大门破损严重且门口无洗车设施;施工道路未硬化;裸土未覆盖等。
处理情况:扣建设单位5分,施工单位5分,项目经理10分,监理单位3分,项目总监5分。
5.大水清沟旧城改造项目B区工程一标段
建设单位:青岛铸成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青岛恒生源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刘效锋
项目总监:王玉兴
存在问题:工地内北侧部分围挡歪斜未及时整治到位;洗车机不能使用;基坑局部未支护等。
处理情况:扣建设单位5分,施工单位2分,项目经理3分,监理单位2分,项目总监2分。
三、李沧区
1.李沧区上臧、炉房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A-1地块
建设单位:青岛和达新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五环建设监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孙德业
项目总监:李延津
存在问题:围挡一处破损,围挡内垃圾未清理;裸土覆盖不到位等。
处理情况:扣建设单位5分,施工单位5分,项目经理10分,监理单位3分,项目总监5分。
2.于家下河、王家下河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C2地块二标段
建设单位:青岛万科生态城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四川省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
监理单位:青岛东盛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饶小兰
项目总监:褚茂峰
存在问题:裸土覆盖不到位;围挡周边有垃圾;大门处无水槽;私自进行施工等。
处理情况:扣建设单位5分,施工单位5分,项目经理10分,监理单位3分,项目总监5分。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大局意识,狠抓责任落实,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环境整治工作有关要求。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将按照工作部署,继续开展每日检查巡查、每周督查通报,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对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扬尘整治“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企业和责任人进行从严从重处罚,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