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汛情期间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0-07-28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今年汛期暴雨较常年偏多,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为做好汛情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防范汛情引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根据省住建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防汛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现场实际,现就做好全市汛情期间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应对汛情天气的各项防范工作

  接到市气象局汛情预报后,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足于防大汛,从最不利情况出发,充分估计汛期可能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最严重影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周密部署,主动防御,积极准备,全力以赴做好应对汛期各项准备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督防,亲自部署,定时调度。

  (一)各建筑工程项目部要根据现场实际,迅速制定各项应对防范措施,将各项工作具体落实到每名管理人员、每个施工班组,明确工作责任,提前做好临建板房、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重大风险源的应急加固等防范工作。特别要对基坑及住人临时板房进行排查,对于存在安全风险较大的临时板房要立即撤人,确保人员安全。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对施工现场各项风险源防范情况逐一检查验收,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检查组,对本区域、本单位所属建筑工程现场汛情天气防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导施工现场排除各项安全隐患,确保不出现基坑坍塌、起重机械倾翻、临建板房和围挡墙倒塌等事故。

  (三)加强应急处置和管理,提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及时组建、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物资,检查、测试应急机械设备运行状况,确保应急人员就位、排水设施和机械设备正常运行。要严格落实24小时调度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汛期安全生产动态,确保通讯畅通、调度及时。

  二、突出重点,加强对汛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管控

  按照“汛情就是命令”的原则,汛情天气到来时,各单位立即进入实战状态,各就各位,各负其责,以深基坑、起重机械、临建设施等重大风险源为重点,加强对现场的巡查、监控,严格落实各项汛情防范措施。

  (一)要立即切断施工用电电源,消除施工现场漏电、触电隐患。及时组织排水班组排除基坑内和现场内积水,避免积水对深基坑支护体系、塔机、脚手架、施工升降机等重大风险源安全造成影响。要做好现场周边的封堵措施,防止外部积水倒灌。

  (二)加大对深基坑、起重机械、临建设施等重大风险源的巡查、监控,特别是在降雨集中时段和地域,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加大巡查频次,密切关注重大风险源的安全状况,一旦有异常情况,要立即妥善处置。要突出对毗邻深基坑、山体、大型土堆、挡土墙、低洼地等危险部位的临建板房的监控,如有异常情况,立即将人员撤至安全场所。

  (三)要严格应急值守。恶劣天气情况下,甲方代表、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必须24小时在施工现场值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险情,必须及时、如实报告,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认真总结,扎实做好汛后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汛情过后,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联合安全检查验收,对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临建板房、围挡墙等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一)立即联系基坑监测单位对深基坑进行一次监测和安全巡视,及时掌握基坑支护体系安全状况。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联合对建筑工程毗邻的边坡、挡土墙、周边建筑物基础等危险部位进行巡视,如有异常变化,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二)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对塔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等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三)施工单位要对汛情防范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及时查找应急方面存在的问题,视情修订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对所属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和机械设备运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抓紧补充配足防汛应急物资;对机械设备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确保应急物资、设备机械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20年7月22日